重庆芸峰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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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重庆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0.4克*20粒/40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9980107
产品标签:清热解毒、火热内盛,咽喉肿痛,牙龈肿痛,口舌生疮,目赤肿痛
产品卖点:新产品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执行标准 | 胶囊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0.4克*20粒/40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人工牛黄、雄黄、石膏、大黄、黄芩、桔梗、冰片、甘草。 |
性状 | 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和粉末或粉末;有冰片香气,味微苦、辛。 |
功能主治 | 清热解毒。用于火热内盛,咽喉肿痛,牙龈肿痛,口舌生疮,目赤肿痛。 |
不良反应 | 上市后不良反应检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; 1.消化系统:腹泻、腹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胃不适等;有肝生化指标异常、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。2.皮肤及其附件:皮疹、瘙痒、面部水肿等,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。3.精神神经系统: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失眠等。4.免疫系统:过敏样反应、过敏性休克等。5.心血管系统:心悸等。 呼吸困难、胸闷等。7.泌尿系统:有血尿、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。此外,有长期使用导致砷中毒的个案报告。 |
注意事项 | 1.平素脾胃虚弱、大便稀溏者慎用。2.本品含雄黄,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。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。3.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。4.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;急、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。5.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。婴幼儿禁用。6.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,应及时停药,去医院就诊。 药理作用:本品经药效学实验具有显著的抗炎作用及体外抑菌作用。 |
禁忌 | 1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2.婴幼儿禁用。3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。 |
生产企业 | 重庆芸峰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重庆芸峰药业有限公司 |
备注 |